(一)负责案件内部审理工作,移送集中审理。
(二)负责拟定处分决定、案情通报等。
(三)负责执行处分、处理决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相关部门执行处分、处理决定情况;做好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回访工作。
(四)负责对案件审理材料装订成卷,整理归档。
(五)负责对接案件质量评查,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业务沟通协调工作。
(六)负责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工作。
(八)负责组织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工作。
(九)负责建立健全本处室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十)负责做好本处室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