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营造廉洁、勤俭、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深化作风建设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切实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格遵规守纪
全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要守牢纪律红线,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和通过物流快递“隔空收礼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杜绝“吃公函”“吃下级”“吃家长”“吃食堂”;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违反带班值班纪律、外出报告制度等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高发期,省纪委监委驻山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作风顽疾的监督,时刻防范隐形变异动向,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特别是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中监督检查、节后严查快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为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码上举报:山东省纪委监委12388网上举报平台
举报电话:0531-86180290
邮信地址:省纪委监委驻山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
(邮编250014)
山东省纪委监委驻山东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