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项制度”:
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即:《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