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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zhanglx  zhanglx  2007-10-08

为了客观反映我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保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在客观、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并为全面考核、考察干部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范围

廉政档案对象为我校副处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

二、档案主要内容

1、建档人基本情况。

2、年度个人廉政小结。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受到表彰或处分的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受到责任追究和奖励的情况。

5、经济责任审计的结论。

6、奖惩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

三、档案管理

1、廉政档案由纪委指定专人负责。

2、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防止失密、泄密。

3、如本人离开学校,所建档案保留一年后销毁。

中共山东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