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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要点

zhanglx  zhanglx  2007-06-05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校改革发展建设的关键一年,认真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宣传教育职能,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宣传活动。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照坚持求真务实要解决的问题找差距,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2、召开校纪委三次全委会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3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安排部署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3、结合实际,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目标的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4、继续做好校报“党风廉政建设”专版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栏。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活动,加强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

2、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及省委这些年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3、继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责任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增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意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继续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全体干部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三是发现本单位违纪问题要亲自过问,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查处;四是组织开好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五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年终要向上级纪委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

3、结合我校处级干部调整,做好新一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

(四)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

1、要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认真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和党风廉政谈话等制度。

2、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和其他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加强学校招生、收费的规范化管理。

2、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考试政策,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切实加强各类招生考试纪律,严格考场、考试、阅卷等环节的管理, 综合治理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3、坚持对基建工程、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和医药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加大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廉政合同制度和工作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

4、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各类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落实资金管理的责任和追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确保学校各项资金安全。

5、继续加强对人事制度改革、职称评审、干部任免、科研经费管理、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办事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对学历、文凭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7、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继续推行和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努力探索通过审计工作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进一步加强对长清校区和龙泉山庄师大新村教工宿舍建设的跟踪审计工作,维护学校权益和教职工利益。

(六)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

1、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特别要重视署名、联名信件,损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信件。对于信访举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加以处理,采取有力措施,多做思想工作,理顺关系,妥善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

2、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重点查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严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经济领域内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类案件以及招生、考试、收费中的徇私舞弊案件。

3、在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同时又要体现党的政策,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提高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质量。

4、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的后续工作。对信访内容失实,要通过一定途径予以澄清;对反映问题基本符合事实,但又够不上违纪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在案件查处中,发现在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建议,促其建章立制。

(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1、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坚持与时俱进,转变思想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2、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3、适时调整充实纪检员、特邀监察员、兼职监察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4、认真完成党委和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今年的反腐倡廉任务非常繁重。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从全党工作大局出发,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规划,与其他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安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要继续落实部门责任制,各单位特别是校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山东师范大学纪委

山东师范大学监察室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